19-04-9 来源: RCO催化燃烧设备,粉尘治理设备,环保设备厂家-det365手机版
近日,生态环境部公布了《生活垃圾焚烧发电厂自动监测数据用于环境管理的规定(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法规对自动监测数据的权威性、判断方法和限值等做出了详细的注解。这预示着生活垃圾焚烧发电行业环保监管的完善和监管力度的增大,垃圾焚烧发电大数据环保监管时代到来。
生活垃圾发电是目前比较环保、科学合理的垃圾处理方式,但垃圾在焚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的大气污染物,包括粉尘、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等,对环境和人都有巨大的危害,因此需要进行治理。随着国家政策的支持,市场的需求,大气污染治理技术得到了长足的发展,生活垃圾发电厂大气污染治理技术水平也逐渐提高,粉尘治理有布袋除尘器,烟气脱硫有湿法脱硫工艺,烟气脱硝则采用SCR脱硝工艺,有机废气治理采用RTO或RCO设备。
此外烟气污染物监测也是大气污染治理的重要环节,本次《规定》的出台,正是对生活垃圾焚烧发电污染物监测的深化规定。首先,《规定》明确了自动监测过程数据可用于环境行政处罚。相比于之前以末端监测单一数据作为执法依据,本次《规定》明确了企业需要对自动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环境部分可以此作为判定垃圾焚烧发电厂是否存在环境违法行为的证据。
其次,《规定》中指出现行的《生活垃圾焚烧污染控制标准》并不适用于自动监测,只适用于手动监测方法,因此重新规定了自动监测数据的超标判定标准: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氟化氢、一氧化碳日均排放浓度分别不高于20、80、250、50、80mg/m3。
此外,考虑到焚烧炉和自动监测系统因启停、校验等正常操作而必然引起的规律性超标数据,《规定》中也明确给出了豁免时间;对于系统、设备因不可避免的故障导致的无数据或数据超标,允许垃圾焚烧电厂通过一定的程序进行标记,在规定范围内给予豁免。
此规定的发布,预示着垃圾焚烧发电大数据环保监管时代的到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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