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12-9 来源: RCO催化燃烧设备,粉尘治理设备,环保设备厂家-det365手机版
废水“零排放”是指不向外界排出任何对环境有不良影响的水,进入电厂的水以蒸汽的形式蒸发到大气中,或者以适当的形式封闭、填埋,系统内的水不断进行循环或处理后复用,从而达到保护水环境的目的。
随着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技术的日臻完善,以及“十三五”以来国家环保政策的不断趋严,尤其是“水十条”的出台,目前国内燃煤电厂脱硫废水零排放受到越来越多的关注。市场增量巨大,应用案例非常多,但是达到设计预期,长时间运行的零排放案例却偏少,且在实际运行中都存在着不同程度的问题,大多数电厂还处在观望状态。
与前几年电力行业的超低排放改造的“如火如荼”不同,脱硫废水“零排放”进程稍显缓慢。市场释放之下各种处理手段与技术路线应运而生,许多企业都想分得一杯羹。目前火电厂的废水排放是按照GB8978-1996《污水综合排放标准》进行控制的,但该标准规定的控制项目和指标也不能完全适用于脱硫废水。与此同时,脱硫废水具有成分复杂、水质波动较大等特点,处理起来相对棘手,不是投资太大就是工艺设计上有缺陷,这也使许多电厂“望而却步”!
上一篇: 新《大气污染防治法》严在哪?
下一篇: 涉气行业环境违法行为典型案例预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