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08-10 来源: RCO催化燃烧设备,粉尘治理设备,环保设备厂家-det365手机版
6月8日,有机废气处理det365在线平台机械了解到,广东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关于实施厂区内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的通告》,明确要求省内涉及VOCs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的新建企业自该通告施行之日起,现有企业自2021年10月8日起,全面执行《挥发性有机物无组织排放控制标准》附录A“厂区内VOCs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监控要求”。
1、VOCs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有新标准
面对新要求,广州市生态环境局向企业发出呼吁,“请广大涉VOCs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企业从原辅材料清洁化替代、VOCs有机废气无组织排放管控、建设适宜高效VOCs有机废气处理设备和建立健全台账管理等方面进一步做实做细,确保VOCs有机废气达到特别排放限值要求,实现绿色高质量发展。”
VOCs有机废气处理新规定
2、实施VOCs有机废气环保绩效分级管控
涉VOCs有机废气重点企业环保绩效分级初步分成三个级别,最好的一级是A级,就是“优秀”的企业;第二个层次是B级,就是“合规”的企业,达标的企业;第三个级别是C级的企业,就是“不合规”或者不稳定达标的企业。
3、加大共性工厂建设支持力度
在VOCs有机废气处理上,广东还将“共性工厂”建设作为一个重要的手段进行推广,鼓励企业集中治污,提升治污水平,减少污染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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