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09-5 来源: RCO催化燃烧设备,粉尘治理设备,环保设备厂家-det365手机版
随着我国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的持续推进,国内大部分企业都完成了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的安装改造升级,除尘设备、烟气脱硫脱硝设备、有机废气处理设备等环保设备以及环境监测设备成为一家工业企业营业所需的必备基础设施,然而国家对大气污染防治设施运行管理方面有着相关规定,下面由郑州det365在线平台机械解读大气污染防治设施管理须知。
1.加强源头管控。避免生产和使用产生恶臭、异味的产品和物质。逐步淘汰产生恶臭、异味的产品、工艺和设备。印刷、家具、人造板、机械设备、电子、涂装等使用有机溶剂、清洗剂等挥发性物质的行业或企业,应积极推行水性化替代工艺,从源头上控制废气污染物的产生。
2.污染防治设施完善并保持正常运行。在物料贮运、装卸、投料、输送、混合、反应、出料、分装等各个环节都要充分考虑废气有组织收集,做到“能收尽收”,更大限度减少无组织排放。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应当在密闭空间或设备中进行,并按照规定安装、使用污染治理设施。收集的废气必须经有机废气废气处理设备处理。保持环保设备正常运行,达标排放:液体喷淋处理的(如:烟气脱硫设备中脱硫塔),必须保证液体充足、药剂添加及时、确保喷淋液PH值在正常的范围(烟气脱硫设备喷淋值应呈碱性,烟气脱硝设备喷淋液PH值一般应呈酸性);焚烧设施确保焚烧温度等参数在正常工况范围;活性炭处理的,按规定及时更换活性炭,更换记录齐全,更换下来的废活性炭应作为危险废物加强管理:规范贮存、并及时委托有资质的单位进行安全处置。
有废气产生,但在原环评中废气治理设施无具体要求的,应根据大气法一百零八条相应要求,自行建设废气治理设施,同时报备、验收。
3.防止泄露,监控有效。石化、化工等有有机废气产生的企业必须开展泄露检测与修复,涉及有毒有害气体使用或排放的企业,建议按安全部门要求安装气体泄露报警装置,防治因环境引起的安全事故。持续改善,减少无组织排放量。
4.排放口规范。废气处理设施处理工艺、废气排放筒应符合环评及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标准要求,废气处理设备周边悬挂或张贴设施运行示意图,按排污口规范化要求落实符合规定的环境保护图形标志牌(含排放口名称、编号、企业名称等内容)。
5.在线监测。安装VOC在线监控的企业,要加强与设备厂商、日常运行维护单位的联系,确保在线监控设备正常运行,规范建立运行、维护记录等台帐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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